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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中医院对面xx中介所门前看到一个五十几岁打工妇女为讨要十二天工资和中介老板争吵,老板说妇女自愿给他打工,原因之一是双方没签合同。合规合法,回看本县哪家中介给家政招聘求职方提供劳务用工合同?!原因之二是打工妇女的姐姐也是给他自愿打工(有待考察)所以打工妇女也是自愿的,小人才疏学浅,对强盗逻辑、流氓说辞是惊恐万分!细看才知xx中介所执照是2007年法人名叫xx(女)办理的,业务名片经营人也不是现在这个老板本人。似乎懂了什么却又更不理解了,希望打工妇女早日讨回应得的劳动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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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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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条老大 来自手机 高级会员 2021-6-30 17:54:37
沙发
这种事情可以拨打12345咨询,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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